第一 院校概况与项目背景
哈尔滨工业大学作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并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学校创立于1920年,经过百年发展,形成了哈尔滨、威海、深圳三个校区协同发展的"一校三区"办学格局。
经济与管理学院是我国最早设立的管理类学院之一,自2000年成为全国首批24所MPA专业学位教育试点院校以来,一直致力于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学院组建了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优质师资团队,同时聘请了众多国内外知名学者和实务专家担任兼职教授,为MPA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师资保障和发展平台。
第二 项目定位与培养目标
本项目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和良好职业素养,系统掌握公共管理理论与方法,具备公共政策分析与执行能力,能够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使学生成为德才兼备、适应新时代公共管理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具体培养方向包括:为各级政府部门培养适应现代治理要求的高级公务员;为社会公共领域输送具备现代管理理念的公共服务管理者;为政策研究机构培养专业的政策分析人才和公共管理学者。这三个培养方向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
第三 办学特色与项目优势
学科交叉特色
充分发挥学校工科传统与经管学科优势,形成独特的"工程技术+公共管理"培养特色,构建跨学科、复合型的课程体系,实现工管深度融合。
优质师资配置
师资队伍结构科学合理,涵盖龙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级优秀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等多层次人才,确保教学质量与水平。
实践教学体系
采用案例研讨、实地调研等多元化教学方法,与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共建实践基地,开展移动课堂等实践教学活动,强化实践能力培养。
双导师机制
实行校内学术导师与校外实践导师协同指导模式,校外导师均来自政府部门和公共管理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指导。
国际化视野
超过85%的教师具有海外学习经历,课程设置融入国际前沿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第四 教学安排与校区选择
2026年MPA项目在哈尔滨和深圳两地同时开设授课点,学员可根据工作地点和个人需求自主选择就读校区。项目采用非全日制培养模式,基本学制为2.5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5年。
教学安排充分考虑在职人员特点:
哈尔滨校区:每月授课两次,均在周末(周六、日)进行
深圳校区:每月集中授课一次,每次四天(周四至周日)
这种弹性安排便于学员协调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确保学习效果。
第五 招生计划与报考条件
招生规模
2026年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指标确定,敬请关注学校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
报考资格
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法治观念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学校的体检标准
学历及工作经历要求(截至2026年9月入学前):
大学本科毕业,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大专毕业或本科结业,达到同等学力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重要提示:本项目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录取前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第六 课程体系与培养环节
课程设置采用模块化设计,包括公共必修、专业核心、专业选修和实践教学四大模块。
专业核心课程涵盖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政治学、行政法等基础理论课程。专业方向课程聚焦当代公共管理热点领域,包括行政管理改革、城市治理创新、教育经济管理、应急管理体系等。实践教学环节通过政府部门参访、案例竞赛、社会调研等形式,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七 费用标准与奖助体系
2026年学费标准以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参考现行标准:哈尔滨校区全程学费8万元,深圳校区全程学费13.8万元。学费可按学年分期缴纳,减轻学生经济压力。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为优秀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奖励和支持,具体政策以当年学校公布为准。
第八 报考流程与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阶段
预计2025年10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
信息确认阶段
预计2025年11月上旬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报考信息准确无误。
全国联考阶段
参加2025年12月举行的全国管理类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包括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
复试录取阶段
初试通过者参加2026年3-4月由学校组织的复试,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第九 考核方式与录取原则
初试科目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包含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和写作)
英语二(满分100分)
复试内容
包括政治理论笔试、专业能力面试和英语水平测试。复试期间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 学位授予与证书效力
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所获证书国家承认,与全日制研究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在学信网查询认证。
第十一 重要提示
教育政策可能适时调整,所有招生、考试、培养、收费等相关信息均以学校官方最新公告为准。建议考生定期查阅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及时了解最新招生动态和政策变化。
哈尔滨工业大学MPA项目凭借深厚的学术积淀、优质的师资力量和特色的培养模式,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提供了卓越平台。我们诚挚欢迎有志于公共管理事业的专业人士报考,共同致力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